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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建议试行企业休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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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事物语 发表于 2020-11-28 20:2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国务院择要通报了部分意见建议及转办情况。

通报在提及关于完善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时指出,试行企业“休眠”制度。部分督查组反映,市场监管部门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。很多企业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,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,而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,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。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“休眠期”,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,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,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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